光亮工程一标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光亮工程一标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2005]64号文的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该项目进行设计及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电力工业局路灯管理所
二、项目业主:广州电力工业局路灯管理所
三、工程名称:2005年珠江两岸光亮工程一标设计及施工招标
四、建设地点: 白天鹅宾馆~爱群大厦
(1) 白天鹅宾馆
(2)海关大楼
(3)邮政局
(4)南方大厦左侧居民楼
(5)大同酒家及右侧居民楼
(6)中山医第二附属医院
(7)新爱群大厦及工商银行大厦
(8)海员俱乐部
(9)海天大厦
(10)天鹅大厦
五、招标内容: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竣工时间为2005年11月25日。
六、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七、投标说明:根据市建委穗建筑[2003]103号文的规定,本项目设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24小时前公布给各投标单位。
八、报名时间: 2005年 9 月7日、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九、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联系人:肖丹丹(招标代理) 李卓敏(路灯所)
联系电话:********(肖)********(李)
十、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的施工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1.2、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相应资质的单位:
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如果投标人不同时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可以通过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
1.3、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1.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相应资质要求的级别或同等级的建造师。
1.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6、过去两年内(2003年5月~2005年5月)具有完成业绩总额2000万及以上且质量合格的城市景观照明专业工程的经验(包含建筑物景观照明、广场照明、公共绿地照明、公共雕塑照明工程)。(按附件一格式填写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十一、资格预审方式:
1、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规定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2、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3、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超过12家时,则通过择优的方法(详见附件择优表)按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前12家为正式投标人;
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则重新公告。
十二、资格预审需提交资料(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1、目录。
2、投标申请公函。
3、《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用装订)。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5、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备注:
1、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2 、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盖公章,必要时提供原件核对。并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
3、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若项目经理培训证书作为三级项目经理证使用的,资格预审资料应提供该项目经理的聘书。
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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