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文件以呼水农字〔2016〕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农田牧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项目实施旱作饲草料地节水灌溉面积12500亩。
2.2监理规模: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项目实施旱作饲草料地节水灌溉面积12500亩全过程监理。
2.3建设地点:额尔古纳市三河回族乡三河种马场十一队。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4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招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额尔古纳市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额尔古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额尔古纳市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
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小型农田水利牧区重点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 | 1 | 14000元 |
说明:投标人缴纳信用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网站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额尔古纳大街297号交通局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额尔古纳大街297号交通局五楼)。
2016年 9月26日
标签: 小型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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