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整体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微型消防站整体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微型消防站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3层05-06办公)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ZB-GK-*******-1
项目名称:微型消防站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4.9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9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品名号预算最高限价(元) | 合同包总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1-1 | 微型消防站整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1年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备注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无
(3)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采取记名方式。
2.获取地点及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的,须至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3层05-06办公)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2)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代理机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3)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jshg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3层05-06办公)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银行账号:5919 0858 7810 303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3: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报名投标人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手机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联系地址 | |||
合同包 | |||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金额 | 元 | ||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日期 | 年 月 日 |
公告发布媒介: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
联系人:林警官、徐警官
电 话:0591-********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3层05-06办公
电 话:180*****575
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张婕、陈碧山
电子信箱:fjshgzb@163.com
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2024年09月25日
标签: 整体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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