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省道南石线S329宋台北至南韩东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邢台市省道南石线S329宋台北至南韩东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省道南石线(S329)宋台北至南韩东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已由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以 【2024】3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2024】245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2.1.2建设规模:省道南石线(S329)宋台北至南韩东段位于南和区境内,工程桩号范围为K10+610至K11+400,长0.79公里,二级公路,路面宽12~19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内容:1.路面工程。铣刨/挖除30厘米旧路结构层,对病害进行处治,铺筑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添加抗车辙剂)+5厘米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积*****平方米,路面标高不变。2.排水工程:K10+610至K11+400段两侧增设排水管,计1530延米。3.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382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日期起计算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6 00:00 至 2024-10-08 23:59 ,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实现评审专家“盲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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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省道南石线(S329)宋台北至南韩东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 中标人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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