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小城建设(三期一标段26#、27#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格兰小城建设(三期一标段26#、27#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
1.招标条件
京山县格兰小城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26#、27#楼及地下室工程) 已由 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京发改审批【2014】13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为 6286.85002 万元。招标人为 湖北誉华荣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山县新市镇新阳大道以北,京顺客运站以东 。
2.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39790.19平方米,其中26#楼22475.41平方米(27层),27#楼10839.37平方米(26层),地下室6475.41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工期 3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10 月,计划完工日期:2017 年 10 月。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2.5其他: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全程参与交易过程。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4.1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2016年 9月 30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京山县格兰小城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26#、27#楼及地下室工程)”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逾期到账者,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京源支行
账 号:175*****040010818
收款人: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26 日至2016年 9 月30 日下午17:30,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上述有关证件以及银行进帐回执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1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京山县八里途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5.2投标人凭银行回单原件于2016年 9 月30 日下午17:30前购买招标文件,对不按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 月 19 日 9 时00 分,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
6.2同时递交网银回单或者银行回单到交易中心,汇款单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誉华荣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京山县新市镇城中路389号 地 址: 京山县龙啸路(消防中队旁)
邮 编: 431800邮 编: 431800
联系人: 陈先生联 系 人: 廖洁琼
电 话: 139*****120电 话: 159*****895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标签: 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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