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车辆租赁服务第2次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车辆租赁服务第2次
一、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租用车辆用于牡丹江市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爱民区动态巡查、测量、办案以及所属县市检查、督办等。 二、要求及参数 1、投标单位须提供9台运行状况良好车辆,其中5台为四驱越野车。 2、投标单位负责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投标单位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4、招标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投标单位负责处理及车辆维修,重大交通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 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中标价款的58%归投标单位,用于车辆维修、保险、税费等,中标价款的42%用于招标单位车辆的燃油、过道费等,费用实行包干制,超标不予支付。 6、项目价款包含合同期内除上述9辆车外额外租用公务接待车辆,费用实行包干制,价款包括额外租用车辆的维修、保险、税费、燃油、过道费等。 三、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00号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26 11:54:24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30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9-26 08:54:24
采购编号:HLJGCYC231*****202********
采购单位: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废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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