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骨科医院购置中药自动制丸机、散剂包装机项目的采购公告
沈阳市骨科医院购置中药自动制丸机、散剂包装机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骨科医院购置中药自动制丸机、散剂包装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崇山银座 12-5 号楼 4 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F-SYGK-********
项目名称:沈阳市骨科医院购置中药自动制丸机、散剂包装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中药自动制丸机1台,限价10万元/台、散剂包装机1台,限价5万元/台。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崇山银座 12-5 号楼 4 门
方式:现场购买,打款后,被授权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标书费转账凭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司鲜章)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前来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司鲜章)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请公对公汇款至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崇山银座 12-5 号楼 4 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8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崇山银座 12-5 号楼 4 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骨科医院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崇山银座 12-5 号楼 4 门
联系方式: 133*****056
邮箱地址:tm133*****056@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3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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