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站加装监控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污水站加装监控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污水站加装监控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投标材料。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参数要求

(一)我院1号楼、3号楼、7号楼污水排放口需加装监控,分别接入三处污水处理站的监控主机,最后联网至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和国家监测平台,平台上画面清晰不卡顿。点位情况如下:

监控点位

摄像机安装位置

摄像机数量

摄像机要求

安装方式

1号楼排污口

南门煎药室顶上

1个

400万白光全彩筒型PoE摄像机,品牌型号不限,单价不得超过900元

摄像机布线(约150米)至1号楼污水站

3号楼排污口

污水站加药间门外墙上

1个

摄像机布线(约50米)至3号楼污水站

7号楼排污口

制氧机房顶上

1个

摄像机布线(长度不详)或用无线路由器连接至7号楼负一层污水站,连接方案由供应商提供

(二)供应商应在接院方通知后7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清理现场并调试均能正常使用。

(三)供应商应提供报价清单,内容包含摄像机、辅材、人工、税费、流量卡(如有)等一切所需支付的费用。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700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及无法联系,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采购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费用结算

全部服务内容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的发票提交给院方后20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书;(见附件)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莫女士 0591-********

现场勘查联系人:谢工186*****527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装监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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