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智能运输平板车18台采购
ART智能运输平板车18台采购
ART智能运输平板车18台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ART智能运输平板车18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提供18台ART为非公告特殊运载车,作为码头水平运输设备,车型应为平板型式,额定载重量不低于65t(单小箱32.5t,可装载2个),并且能够承受80t(岸桥吊具和货物总重)正常下降速度冲击。ART须至少包括车架、行驶运动系统、制动系统、动力电池组、车载控制系统、监控系统、防撞系统等;提供18套自动驾驶系统软硬件,具备在港口道路上自动驾驶能力,能够接入无人水平运输管理系统,路线规划、障碍物识别与避让、道路标线标识识别与响应等;提供18台ART车端5G网络收发设备;提供4部遥控器用于ART维修、调试或紧急处置,遥控装置可以在全部ART之间自由选择切换;提供18套ART的车载自动充电连接装置和用于人工充电的充电接口,ART能与码头方建设的自动充电桩对接,实现自动充电功能(目前码头使用的充电桩品牌为特来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研发、制造、采购、运输、接卸、交货、调试、验收、保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ART智能运输平板车18台采购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实施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5)信誉要求:①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应体现出签约人基本情况、签约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和本单位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8)其他:
i.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投标均无效;
ii.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通过国家相关认证或检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且投标人和制造商均需符合本条第1.(3)款、(5)款、(7)款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08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天津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tjgzcpt.ptacn.com/homepage)完成注册后线上获取。
3.获取要求:
(1)投标人应线上提交资料费电汇凭证。
(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元整,须公户转账,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资料费”,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4.资料费递交账户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税 号:911*****724*****XG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2)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 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 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 。
2.交货地点: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3.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招采服务中心实名投诉。联系电话022-********,联系人:张立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系人:张峰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招标部一
联系人:杨涛
电话:022-********
电子邮件 :gbdly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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