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灾后重建招标公告

防洪工程灾后重建招标公告

汉川市防洪工程灾后重建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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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防洪工程灾后重建项目已经汉川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中小河流治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汉川市财政资金,招标代理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汉川市防洪工程灾后重建项目堤防加培、渠道疏浚、涵闸水工建筑等。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建设地点:汉川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取得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取得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近5年须有至少承接过下列工程中其中一类

A、二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堤防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

B、二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及以上涵闸整治工程。

(6)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7)投标人须取得中国水利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8)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社保证明。

(9)财务状况良好,以近三年企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专业审计单位审计)为准。

(10)根据孝水建〔2015〕23号文《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记录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①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国内其它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类似职务。在其履职期间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②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在时效期内)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11)投标人必须是经检察机关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投标人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26 日至2016年 9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汉川市中小河流治理办公室查验。

(1)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五大员本人身份证、五大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检察院查询函、业绩证明(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验收鉴定书、政府指定公示网站截图为证,缺一不可)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查验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持合格证明文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招标代理室(原物资大楼三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提交

本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贰万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附言中注明该工程名称和标段,未注明标段和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

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汉川工行营业室,

跨行行号:1025 3571 0025

帐 号:1812 0221 3800 0000 354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9时30分,地点: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

5.2未密封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以及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及其它应注意事项

6.1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中小河流治理办公室

地 址: 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西湖大道长兴路6号

联 系 人: 张四平

联 系 电 话: 189*****8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吕奇波

电 话:***-********

传真:***-********

日期:2016年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灾后重建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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