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散粮三期新建筒仓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散粮三期新建筒仓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91013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勘察[2024]090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散粮三期新建筒仓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468号、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6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1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7万元,银行贷款:*****.3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散粮三期新建筒仓工程,建设规模为*****.48平方米,工程占地面积约******.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4个筒仓、单仓仓容1万吨;新建提升塔一与二、发放塔、MCC室、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站、地下消防水池、转运塔、栈桥一至栈桥四、围墙等。,总投资额*****.5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供油西路138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散粮三期新建筒仓工程,招标范围:新建14个筒仓、单仓仓容1万吨;新建提升塔一与二、发放塔、MCC室、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站、地下消防水池、转运塔、栈桥一至栈桥四、围墙等,设计内容包括装卸工艺、道路堆场、建筑土建以及配套的供电、照明、控制、通信、暖通、除尘、给排水、消防以及环保措施等,以及散粮一期部分设备的更新和改造,通过输送系统与已有散粮码头接收系统、汽车接收系统、火车发放系统联通,建设规模为*****.15平方米。勘察范围:完成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总投资额11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27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机构并持投标人登录投标确认系统录入确认的确认单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米向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新港六米一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忠旗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朱文龙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9月2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赵忠旗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塘沽新港六米一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新建 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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