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营区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某部2024年营区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营区整治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07-G3011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报价供应商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8)报价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报价供应商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10)提供税务局开具的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完税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4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四)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8.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以及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拟派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报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截止开标时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箱:*********@qq.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431-******** |
标签: 营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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