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农业农村局吸污车采购项目
沧州市运河区农业农村局吸污车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沧州市运河区农业农村局吸污车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 沧州市运河区农业农村局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 |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先生 0317-*******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705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138*****093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内容:吸污车采购 |
标段划分:无。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响应,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 (5)评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真实的、有效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如是制造商: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如是代理商: (1)代理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注:① 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供应商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② 使用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可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候 |
文件发售地点: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138*****093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标签: 吸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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