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县道地质灾害清危除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远安县县道地质灾害清危除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2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远安县县道地质灾害清危除险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6.******(万元)

6、最高限价:106.******(万元)

7、采购需求:

远安县县道地质灾害清危除险工程共计24处,分别分布在多个乡镇,主要包含内容清除危石、树木砍伐、部分新建挡土墙及排水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6.2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6.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6.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地质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6.7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4年6月-2024年8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⑤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⑥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6.8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2)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5)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获取文件及 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大桥路4号

联系方式: 191*****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方式: 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欢

电话: 07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灾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