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勤装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执勤装备项目二次批准文件编号:玉财购准字【2016】36号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6-ZFCG0902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执勤装备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19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接受生产商和经销商的投标,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类似设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9月26日至2016年0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留存备案。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8日 下午3:00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开标室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8日 下午3:00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开标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
邮政编码 | : | 010051 |
联系人 | : | 崔虹、杜菊艳 |
联系电话 |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账 号 | : | ****************33 | 2. | 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西街金峰市场西南角 |
邮政编码 | : | 010000 |
联 系 人 | : | 杜科长 |
联系电话 | : | ****-******* |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