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方案询价通知书
《2024年宁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方案询价通知书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2024年宁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理服务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宁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2024年宁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理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及施工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监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监理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来项目业绩。
(四)报价函。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进行装订密封寄送至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生态股。
六、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八、付款方式
合同期结束后,根据递交的项目验收材料和监理报告,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九、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崇左市宁明县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生态股
提交时间:2024年9月27日18:00前。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0771-*******
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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