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57号)文件精神,拟于9-10月份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学院名额:4人。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综测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无不及格课程等,具体详见《学生手册》);
(3)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四舍不五入);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学院名额:15人。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综测德育评分不低于90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无不及格课程等,具体详见《学生手册》);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4)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测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三、提交方法及截止时间
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请于9月29日上午8:00前完成申请。
华文学院学生办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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