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轮南年轮古油田LG15-9井组氮气泡沫调驱服务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轮南年轮古油田LG15-9井组氮气泡沫调驱服务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轮南2024-2025年轮古油田LG15-9井组氮气泡沫调驱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4-XJT18-FK17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氮气泡沫增产技术主要是利用泡沫选择性及良好的驱油特性实现增产。应用于油井主要是封堵边底水或注入水出水通道,水体绕流扩大涉及体积,增加其它方向剩余油动用程度,从而提高采收率。塔里木油田轮南采油气管理区部分井累产低、剩余可采储量高,经过多年摸索,注氮气已经成为管理区部分区块上产的主要措施。随着注氮气规模不断增加,氮气气窜、注气效果下降等问题逐步显现,亟需一只专业注氮气泡沫服务队伍提供配套服务,提高注氮气单井或井组采收率。

本项目是以增产为目风险承包,根据措施后油水井增油的实际效果结算费用。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承担轮南采油气管理区LG15-9井组氮气泡沫调驱服务。预计工作量注氮气200万方、起泡剂17.5吨。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服务期限说明:服务评价时间为注气日开始1年(日历天数365天),期满评价结束;服务评价期间出现关井不延长评价时间。

2.4.服务地点:新疆巴州轮台县、阿克苏库车市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目的井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队伍1支,队伍最低配置要求:

(1)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队长1人,安全员1人,操作工不少于3人。队长、安全员、操作工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2)现场作业人员中,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准操项目: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的,不少于1人。

(3)队长要求有4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安全员及操作工要求有2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

资料提供方式:

①提供人员清单,提供人员工作经历简介;

②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24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设备要求:

3.3.1制氮设备设施:具备专用氮气泡沫设备(注液设备、注氮气设备)至少1套,及配套的值班房、泡沫发生器、储液罐配套设备设施,制氮设备的制氮纯度均需达到99%及以上。

3.3.2注液设备的额定排量≥2m3/h,注氮气设备的额定排量≥2000m3/h,设备额定输出压力≥50MPa。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设施清单(包含名称、数量、对应标明参数等);

(2)提供设备设施照片;

(3)提供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自有资产证明;设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3.3.3材料要求:

拟投入使用的起泡剂性能须耐温性≥170℃,耐盐度≥*******ppm,同时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质量认可产品包含提供的材料产品);若为第三方采购的,需提供供货协议、第三方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质量认可产品包含提供的材料产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化学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扫描件或提供供货协议及相应的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2)提供起泡剂性能实验报告。

4.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具备设备参数及油井参数远传功能,同时具备现场视频监控功能。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包括视频监控设备需标明参数);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3)提供施工过程中远传参数监屏界面截图及参数运行曲线截图(包括制氮量、注氮气排量、油套压等)。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已完成的氮气泡沫增产服务同类项目业绩1项。

资料提供方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验收或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发票等)。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202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3.10.2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27日08:00至2024年10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零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吐哈分部


附件1: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新疆,库尔勒市,轮台县,库车市,阿克苏,09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框架 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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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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