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9-26

成文日期: 2024-09-26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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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0万件锻件项目

浙江省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贵驷街道俞范西路66号1楼120

宁波鑫广富锻造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鑫广富锻造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锻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400万件锻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5月在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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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下料粉尘经定期清扫、脱模废气经加强车间设备操作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圆盘锯、液压机、中频炉、抛丸机、退火炉、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中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金属废料、铁锈粉末及废丸料、废布袋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原料桶、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脱模剂、废过滤网(含滤渣)经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2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1万吨碳捕集联产农作物专用复合肥工业化示范项目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跃进塘路567号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现有4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用1备),现有燃煤锅炉年排放CO2约90万吨,为积极响应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要求,企业拟在厂区现有闲置地块建设一套碳捕集联产农作物专用复合肥工业化示范装置,项目建成后可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CO2约1万吨/年,同时联产农作物专用复合肥约2.2万吨/年。

建设单位已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网络公示和公告栏发布并征求意见。企业也已经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根据该说明结论,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碳铵后处理废气、复合生产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洗涤塔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6m排气筒排放;脱碳废气:脱碳装置脱碳洗氨处理后通过1根26m排气筒排放;车辆行驶扬尘:密闭输送,厂区地面清洁。

2、废水治理

洗涤塔喷淋水回用于脱碳装置补水;场地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回用于现有工程脱硫装置;净水站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净水站制水;超滤反冲洗水:回用于净水站制水;反渗透浓水、酸碱废水: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回用于冲厕、现有工程煤堆场喷淋抑尘;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海。

3、噪声治理

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净水站制水污泥委托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在危废仓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

浙江慧通测评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东路19号

四号厂房

浙江慧通测评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835万元,租赁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东路19号四号厂房(该厂房由宁波市镇海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宁波镇海天使产业园有限公司授权出租),实施实验室项目,主要用于化妆品、公共卫生等检测服务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前处理和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室通风橱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无机废气经各室通风橱收集后由实验废气收集管道引至碱液喷淋塔处理;气溶胶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高效过滤处理。

(2)废水防治措施

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实验室pH调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后经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垫,实验室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无毒无害废置样品、废口罩和废胶手套、微生物室废弃物委托回收单位处理;纯水制备废弃耗材委托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废包装、废滤芯、喷淋废液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

宁波欧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吨金属结构件、600万件塑料配件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蛟川区块祥安路669号

宁波欧德机械有限公司件

由于市场供需变化,对原有的年产*****吨光伏支架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拟进行年产*****吨金属结构件、600万件塑料配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吨金属结构件、600万件塑料配件。主要生产工艺为喷漆、注塑、机械加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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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抛丸废气经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15m高空排放。

大线油漆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大线的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小线油漆废气、打标废气、擦拭废气经小线的废气处理设施(气旋塔+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治理

①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②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

4、固废治理

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集尘、废塑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水处理膜、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和废水处理站污泥、喷漆相关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水性漆渣和废水性漆包装桶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等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在未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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