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秦皇岛市荣骏淀粉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甘薯淀粉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拟批准秦皇岛市荣骏淀粉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甘薯淀粉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拟批准秦皇岛市荣骏淀粉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甘薯淀粉项目
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同友薯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粗淀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岛市荣骏淀粉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甘薯淀粉项目 | 卢龙县木井镇曹庄村村南 | 秦皇岛市荣骏淀粉有限公司 | 河北兴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项目位于卢龙县木井镇曹庄村村南,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度55分43.305秒,北纬39度43分40.001秒。 2: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8%。 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环评要求利用现有场地建设厂房、库房、粉浆收集处理池,新建甘薯淀粉生产线1条,配套设备有:料仓、干筛、搅笼、破碎机、破皮机、原液罐、污水 泵、圆罗、二次圆罗、渣泵、离心筛、淀粉原液罐,污水泵等。购置作业车辆等辅助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年2000吨甘薯淀粉。 | 一、废气。 施工期废气:项目在施工期间,土建施工、建筑材料的运输等都将有扬尘产生。本次评价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中的要求提出了施工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间对敏感点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可以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要求。 (2)运营期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包装工序废气以及粉浆水收集池和还田区域的无组织废气,包装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密闭,降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的要求。 采取粉浆水收集池池底设置曝装置,同时要求粉浆水即产即施,粉浆水应在淀粉生产结束后10天内施用完,不能储存。每次间隔时间7-10天,与此同时,应将新产生的粉浆水施用于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农田,将储存时间较长的粉浆水施用于距离居民区较远的农田,还田区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在加工结束后,对施用后的地块及时进行翻耕,进一步减少恶臭的影响,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噪声。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及运输机械噪声,通过本次评价提出的减噪措施及经距离衰减后,施工过程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低,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噪声: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破碎机、破皮机、污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废水。 (1)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居住,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均不在施工场地内冲洗,不产生施工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废水:项目废水为设备和地面清洗水、清洗红薯废水和粉浆水(以红薯为原料,采用清洗、破碎、过滤、沉淀等物理方法制取淀粉的过程中产生的淀粉沉淀池上清液)经预处理符合还田利用水质要求后,根据《卢龙县甘薯加工粉浆水还田利用技术指南》的要求还田利用,参照执行《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4138-2022]),满足《卢龙县甘薯加工粉浆水还田利用技术指南》中相关要求。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四、固废。 (1)施工期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 (2)运营期固废:项目薯渣集中收集作为饲料外售,泥渣运至附近农田当底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可实现全部固废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五、地下水、土壤。 项目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同时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坚持了“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治措施可行,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无 |
2024年9月23日
标签: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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