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地名文化故事和资料的公告

关于征集地名文化故事和资料的公告

广大市民群众:

地名承载着人们对自然人文环境特有的认知和思考,记录着地方独有的历史事件和文化传统,是悠久历史的见证。南陵地域广阔、地理形态种类各具特色,地名数量众多,地名文化遗产丰富。为进一步挖掘和保护我县地名文化遗产,弘扬优秀地名文化,赓续历史文脉,留住“记忆乡愁”,提升南陵文化品位,决定开展“品地名、传文脉、忆乡愁、爱春谷”地名文化故事和资料公开有奖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一、征集范围

以南陵县区域内的自然地理实体(山脉、河流、湖泊、岛屿、沙漠、峡谷、溪涧、森林、洞穴等)和人文地理实体(古镇、古村落,道路街巷,亭台楼宇,阁榭桥梁,寺庙殿塔,园舍祠堂,井栏寨堡,纪念地、纪念景观等)等地名,讲述地名来历、含义、变迁以及在这些地名上发生的典故、历史传说、人文故事、红色地名故事等,展现地名背后的故事以及地名所蕴含的深厚历史底蕴和深远人文情怀。

其中红色地名是指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带领人民实现民族解放与自由、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实践中产生的具有红色印记、深厚红色文化内涵和较高传承弘扬价值的地名,包括镇、村落、建筑物、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事件发生地和革命遗址、纪念地等。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三、征集形式

作品分为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实物四种形式。

(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为DOCX格式,体裁为记叙文,字数500-2000字,确有丰富的、有据可考的历史文化信息的,地名文化故事字数可放宽至3000字。

(二)图片作品。摄影作品为图片,书法、绘画作品为已装裱实物或翻拍图片。图片作品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800万像素。

(三)视频作品。视频作品为MP4格式,时长不低于30秒,不超过5分钟,720P以上清晰度,横屏拍摄,大小不超过500MB,播放流畅、稳定,附有解说词、字幕。

(四)资料实物。征集有关我县境内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和优秀文化内涵记载的文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古籍、近现代出版物、历代志书、家谱、古诗词(含曲、赋、骈文等其他古文体裁)等文献资料、文物器具。

四、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紧扣“地名”核心主题要素。内容健康,语言流畅,人物正面,事迹客观真实,如实反映地名历史和现实状况,对地名文化、地方文化研究,民俗、旅游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涉及地名历史沿革信息的,要追根溯源,理清地名的来龙去脉以及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变化情况;涉及历史人物(事件)的,要考证严密,有据可查,真实客观;属于民间传说或者相关地名文化属性信息存疑待考、诸说并存的,应当注明来源和出处,杜绝虚构类写作创作。

(二)文字作品以记叙文体为主,可以为历史典故、民间传说、人文故事等,主旨鲜明,思想健康,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髓,并兼具有文学性、故事性和趣味性。每个地名故事需提供2-5张相关照片或图片。

(三)图片作品摄影、书法、绘画等要求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图片作品均要提供200字左右文字说明,介绍创作时间、地点,描述地名的内容及内涵故事(如来历含义、历史典故、吟咏该地名的古诗词等)

(四)视频作品内容可以是地名实景介绍宣传,地名、人与地名、事件与地名等故事讲述,地名所在地的特色风土人情民俗传承展示演示等,视频应具有完整明晰的架构、情节和可观赏性。也可通过歌曲、方言、相声、三句半等艺术形式,录制视频展现地名内涵、抒发内心感悟、承载记忆乡愁。视频的文字版解说词、字幕,需作为单独文件一并投稿提交。

(五)文图视频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改编作品请注明故事来源出处,做到有据可查,凡涉及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五)实物资料应为本人所有,来历清楚。古籍、近现代出版物、历代志书、家谱等地名实物资料可以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文件。古诗词(含曲、赋、骈文等其他古文体裁)应提供其内容与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和优秀文化内涵有关的论述。文物器具应提供其来历简介及与地名文化有关的论述。

(六)鼓励创作成组作品(5篇/条以上),如红色地名故事文字组稿、生肖地名视频组稿、南陵十景摄影组照等。

五、投稿形式

(一)每件作品需提供作者资料(姓名、单位、电话),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

(二)文字、图片、视频作品可采取邮寄、自行送达、电子邮箱三种方式投稿。

(三)图片实物、地名资料实物可采取邮寄、自行送达两种方式提交。

邮寄或自行送达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019室(民政局),方女士(收)。

联系电话:0553-*******

电子邮箱:*********@qq.com。

六、征集奖励

1.奖励方式。采取现金和实物奖励方式。实物为以地名为商标、品牌的南陵本土产品及地名文创周边日常用品。

2.奖励标准。文字、字画(实物)、图片(无实物)、视频等原创类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文字、字画(需提供实物)、视频原创类作品,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600元、300元和价值100元的实物奖励1份。图片(无实物)原创类作品,奖励现金500元、300元、200元和价值100元的实物奖励1份。

3.经评选被采用、收录的其他作品,文字、字画实物、视频类给予价值200元的实物奖励,图片类给予价值100元的实物奖励。

七、其他说明

(一)征集结束后,县民政局将县组织地名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择优收录征集作品,评选收录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投稿人享有署名权。征集单位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展示宣传等。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择优向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和《中国地名大会》节目组等推荐,如作品被以上部门采用,所得报酬等仍归作者所有。

(三)古籍、近现代出版物、历代志书、家谱、古诗词等文献资料,文物器具倡导无偿捐赠,由征集单位收藏,用于地名文化研究和宣传展示,发给无偿捐赠荣誉证书。捐赠人对捐赠的地名实物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有出售意向的,征集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价值鉴定,其价格由征集单位与实物资料持有者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有偿征集协议。

(四)征集作品一律不退。

(五)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陵县民政局所有。

征集单位:南陵县民政局

联 系 人:穆先生、方女士

咨询电话:0553-*******

联系地址: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市民服务中心5019室)

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名文化 征集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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