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年的公众责任险及车辆保险第三次-招标采购公告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年的公众责任险及车辆保险第三次-招标采购公告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的公众责任险及车辆保险(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的公众责任险及车辆保险(第三次),招标人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是财产险保险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省或直辖市级分支机构(每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给一家省或直辖市级分支机构)。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公司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和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保险企业法人。
提供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必须具备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连续两年保险业务收入均不低于20亿元。
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财产险保险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省或直辖市级分支机构近三年年审有不良记录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
提供同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保险公司出具证明文件,必须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否则可由投标人进行诚信申明(承诺),无近三年年审不良记录、无近三年基本合格及以下记录。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公众责任险承保经历,且公众责任险累计3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3年)总保费不低于300万元。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以合同签订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3.7须完全响应第五章项目保险方案。
提供保险方案书,方案书中的增值服务等内容可优于招标人要求。
3.8承诺公众责任险的免赔额:
(1)第三者财产损失:无免赔。
(2)第三者人身伤亡:无免赔。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0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9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7日11时00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人:罗辑
电 话:023-******** 电 话:18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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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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