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电子影像档案招标公告

人才交流中心电子影像档案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委托,拟对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电子影像档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电子影像档案项目

2、采购编号: 豫财磋商采购-2016-20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自筹,已落实;

4、预算额: 55 万元

5、项目地点: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6、采购内容:对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电子影像档案等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7、工期:3个月(中标人工作时间以采购人工作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等相关项目);

3、具有电子影像文件处理、压缩、优化、存储和调用的工具软件;

4、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报名;

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等相关项目);

(3)具有电子影像文件处理、压缩、优化、存储和调用的工具软件(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若新成立单位,以成立月份算起)和社保证明文件,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注:证明材料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3、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0月 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会议室(郑州市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2、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Email:hndc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 影像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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