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彭镇黑臭风险水体整治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西彭镇黑臭风险水体整治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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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495,810.25 | 1(件) | ¥495,810.25 |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1、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工程量清单、设计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验收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修复、重做、赔偿损失等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4、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项目进行完整报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报价为零或空白)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完成该部分工作,且不能得到额外支付。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际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将按采购报价时的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按此从结算价中扣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在编制申请报价时不得改变采购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申请文件按废标处理。
(一)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竣工资料完善并交付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发票交付采购人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二)结算审核完成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
(三)结算审定金额的3%,待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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