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口腔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口腔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口腔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口腔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2: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兵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口腔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帆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兵0431-*******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ZB-2024-110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经路院区、民康院区的公共区域,卫生间的日常保洁,每日医疗垃圾的登记收取,生活垃圾的收取,院区清雪、玻璃清擦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4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4)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报名并购买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4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李帆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联系方式:陈兵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兵
电 话: 0431-********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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