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给服务采购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给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给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3:41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1:00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伟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转8006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老师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伟伟0991-*******转8006 |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给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给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YJ)2024ZF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伟伟
项目联系电话:0991-*******转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老师09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伟伟0991-*******转8006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及付款方式:
1.1 采购标的数量
品目名称 | 预计年采购 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医用液氧 | 305吨 | 1250元/吨 | 预计年采购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1.2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交付时间:保证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情况下48小时配送到位,保证使用方的液氧不间断供应。
(2)采购项目交付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中标方供货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条件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以考核结果为准)。
1.3 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与使用方每季度应当完成实际使用量的书面确认单,每季度的书面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使用方按照实际使用量,根据使用方财务结算制度,在产品使用起每1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供应商应于每一结算期满后10日内向使用方提交的上一结算周期内的书面确认单及应付款金额和供货发票。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2.1 质量和售后保证:质保期半年,合同期限内,所供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在7天内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无条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退换。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2.2 液氧纯度要求不低于99.5%,并提供有效的生产工厂医用氧的检测报告。
2.3 符合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标准。
2.4 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5 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导致货物质量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不能交货。
2.6 报价要求:本项目填报每吨单价,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7 合同期内,若供应商多次出现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有权通知供应商终止合同。
三、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在投标文件内做出承诺并写明储存、运输方式等条件;提供储存、运输、配送、维修、备用品紧急服务、售后服务地址等服务方案。
2.供应商应保证在液氧添加响应时间24小时内,需提技术服务。
3. 产品质量保证:
3.1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全部所有货物均为全新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所有货物的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3.2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全部所有货物按国家标准要求制作,质量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3 按照国家、部委颁布的标准执行,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
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为采购人的液氧储存装置及附属设施免费提供≥1次维修保养技术支持(配件费用除外)
4.物流运输保障:投标人在运输、配送方案中须明确为本项目提供运输企业的运力保证材料,如运输企业旗下符合液氧运输资质的车辆情况等。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议价文件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09月30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获取议价文件方式:
请将完整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tianweiwei@xjtfztb.com,投标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报名信息:投标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
3、议价时间、地点:
议价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议价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医用液氧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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