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院南岗院区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医院南岗院区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医院南岗院区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医院
行政区域 南岗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4: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2: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预算金额 ¥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51-********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0451-********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 0451-********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医院南岗院区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2024C010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医院南岗院区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医院南岗院区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7万元/年

4.项目服务期限:3年

5.项目情况:

(1)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医院南岗院区A区、D区排污口废水、废气等需要按排污许可要求进行监测。(A区污水站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07号、D区污水站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66号)。

(2)包含环保管家服务需求合并入本次采购范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以下为环保管家及例行监测服务范围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样品数量

废水

1

悬浮物

DW001和DW002

每周检测,每次3个水样

312×2

2

化学需氧量

每周检测,每次3个水样

312×2

3

生化需氧量

每季检测,每次3个水样

24×2

4

动植物油

每季检测,每次3个水样

24×2

5

石油类

每季检测,每次3个水样

24×2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每季检测,每次3个水样

24×2

7

挥发酚

每季检测,每次3个水样

24×2

8

氰化物

每季检测,每次3个水样

24×2

9

粪大肠菌群数

每月检测,每次3个水样

36×2

10

pH

每天检测,每次2个水样

1460×2

废气

1

每个污水处理站周界

每季检测,每次3个样品

96×2

2

硫化氢

每季检测,每次3个样品

96×2

3

臭气浓度

每季检测,每次3个样品

96×2

4

氯气

每季检测,每次3个样品

96×2

5

甲烷

每季检测,每次3个样品

96×2

1.1按排污许可要求进行的检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1.2环保管家服务内容

1.2.1配合环保部门检查。

1.2.2协助医院填报排污许可要求的季报、年报。

(三)、服务承诺

1.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进行监测及填报。

2.付款方式:采购人分两次付款,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费到成交人账户,合同生效8个月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费到成交人账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审查项目

合格标准

备注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附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附相应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附相应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附上述资格承诺函中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社保资金缴纳时间: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供应商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其他资格要求1

供应商单位需具有CMA资质认证证书

8

其他资格要求2

配置人员需要两名及以上环境或监测类高级工程师(提供工程师扫描件和在职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或返聘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9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将在资格审查时现场进行查询核验

10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存在上述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附相应证明材料。

1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附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2.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05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05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3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51-********

 

标签: 监测服务 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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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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