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安新区公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安新区公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开展2024年度贵安新区公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项目采购开展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贵安新区公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调查内容应涉及居民对居住地的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居住生活环境情况、污水和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情况、公共厕所卫生条件、河流湖泊或附近海域环境状况、声环境质量、政府在环保方面的工作情况的满意程度。

(三)项目预算(含税金额):6.5万元

(四)项目工期:2个月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关普查、统计等资质和业绩。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贵安新区市民中心C区4层408办公室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上午9:30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C413会议室

四、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4.相关业绩证明;

5.有关承诺;

要求以上材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成交原则

在各比选文件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六、成交通知

比选结束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发布比选结果公示,双方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奕 ********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6日

标签: 满意度调查 生态环境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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