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蛟川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项目发包公告

镇海区蛟川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项目发包公告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货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发包,本项目为国有企业资金采购并非政府采购,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海区蛟川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项目

项目编号:GTCGS*******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发包内容:蛟川街道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 ”的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发包内容及要求。

项目完成期:自收到发包人供货指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移交发包人使用。

预算金额(最高竞包限价):人民币*******元。

二、合格竞包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竞包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竞包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竞包且以联合体形式竞包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发包代理机构于竞包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竞包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包公示期间对中包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包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竞包活动期间的,发包人将依法取消其中包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包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包活动;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5、投标人应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营业执照)

6、特别说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竞包。

(二)、竞包人的特定条件:无。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自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6时00分前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发包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30元。

四、竞包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竞包人应当在竞包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竞包文件并将电子竞包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逾期递交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竞包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

五、竞包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定包会议开始时间同竞包截止时间,定包会议地点为镇海区蛟川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镇宁东路818号金锚楼二楼202会议室)。

竞包文件解密:竞包人须在定包会议开始时间后 60 分钟内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发包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竞包人撤回其竞包文件。

定包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及“掌上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发包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1、竞包人认为发包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发包文件之日或者发包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发包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竞包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发包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发包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上,要求已取得发包文件的竞包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1、发包人: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2、发包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

联系人:蔡煜、傅作琪、石宗杰 联系电话:0574-********

3、监管部门:镇海区蛟川街道、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电话:0574-********

4、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宁波杰锐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574-********180*****830; QQ 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自行车 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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