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已由镜湖新区规划管理部2405-******-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镜湖新区解放大道以东,群贤路以北的绍兴博物馆新馆。

2.2 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17平米,总布展面积约*****.93平米。布展空间主要为通史陈列、专题陈列、数字博物馆等。

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34 万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编制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3)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4)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5)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6)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7)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8)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不另行支付核增核减费);

(9)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10)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11)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

(12)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

(13)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14)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其他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其他内容:根据市财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竣工结算审计单独另行委托,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需配合后续竣工结算审计单位,二审单位及后续抽审单位相关工作,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5 招标估算价:约47.32 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注:如被相关部门抽审,按相关部门最终抽审完成后付清余款后结束),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费(最终合同价)按工程总承包最终审定结算价(不含设计费)作为计费基数计算。

3.2服务费收费基准价:

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2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中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标准收费”*35%*(1+中标浮动率),施工工期若延误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注:上述价格包括投标人在提供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会务费用、利润、税金及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的上限价为基准价的基础上浮动5%(含上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

4.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完成过工程造价*****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标底编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公共建筑”定义以(GB*****-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注:业绩证明材料:

①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竣)工验收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

②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标底报价书或工程造价审定单(定案表)。造价以审定造价为准。

③合同要求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若合同涉及多项服务内容的,按完成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④若标底报价书无建设单位盖章的需另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或流动人员管理站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本次项目不接受项目标底编制单位、标底审核单位等前期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投标。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qq.com邮箱内并注明联系方式,资料要求: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在近二年内(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等。另须填写以下表格,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投标单位信息表

获取单位全称

法定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号码

姓名

专业资质

5.2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招标的,以获取招标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3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元。

收款单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

银行账号:394*****8639

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开具,以转账支票或汇票的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7.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 10 家 。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9时00分。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即交即走。

7.4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7.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建单位):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石家池河沿92号地 址: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人: 戴工 联 系 人: 陈国萍

电 话:0575-******** 电 话: 0575-********/159*****574

监督单位(投诉质疑受理):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75-********

招标人: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2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价咨询 布展工程 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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