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西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

2024年兰西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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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1209G24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4〕6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兰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兰西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
2.2服务地点:绥化市兰西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应用有机肥施用技术,采取有机肥堆沤,应用抛撒车每亩抛撒还田符合标准的有机肥1.5立方米以上,实施面积9.4万亩。
2.4招标控制价:1845.22万元
2.5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共计10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实施有机肥还田,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砷、汞、铅、镉、铬等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 要求。
2.7招标范围:
2.7.1、项目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秸秆、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项目区内应用抛撒车每亩抛撒还田符合标准的有机肥1.5立方米以上。
2.7.2、实施有机肥还田,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砷、汞、铅、镉、铬等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 要求。
2.7.3、安装、应用计重和影像记录等设备,运用农机抛撒作业远程监测技术,将抛撒轨迹、图像和抛撒量等数字信息按要求上传至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2.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2.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侧与红星街西街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兰西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5-*******
招 标 人:兰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绥化市兰西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5-*******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森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787号B4栋1单元3层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2*****314
邮 箱:SY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东北黑土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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