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创文宣传-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交通路口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6)154号;采购代理编号:LYZC-16095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万元) |
1 | 2016年度创文宣传-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交通路口 | 一批 | 97.28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要求 | 合同条款 |
1 | 2016年度创文宣传-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交通路口 | 1.宣传载体 城区公园、广场、游园及主要道路交通路口等显要位置的宣传标贴、大型立式宣传栏、灯杆旗等。 2.宣传范围 在湘潭市公园、游园、广场及主要道路交通路口要道实现点、线、面的全方位立体覆盖,要求做到宣传画面抬头可见、驻足可观。 3.宣传措施 专人设计、专人施工、专人维护、专人清洁,保持画面常换常清,保证每个载体单位按统一要求维护更换公益宣传画面。 4.采购清单(见附表) | 1、质保期:从验收完成至宣传期结束; 2、应急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3.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按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安装到位。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的更换频次分批将宣传文案设计、制作与安装。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每批项目完工经市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整个项目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 是 | 是 | 是 |
附: 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安装 位置 | 材 质 | 数量 | 尺寸(M) |
1 | 复古宣传长廊 | 建鑫广场、芙蓉广场、护潭广场等14个交通路口 | #200方通、#80画面框架方通、#50方通、高精户外写真 | 23 | 4.3m*1.8m |
2 | 扇形艺术宣传栏 | 白石公园、湖湘公园、雨湖广场等处 | #80方通、#50画面框架方通及造型用、高精户外写真 | 5 | 3m*1.25m |
3 | 不锈钢宣传栏 | 建委游园 | 拉丝不锈钢底板、高精户外写真 | 2 | 2.95m*2.9m |
4 | 更换宣传栏画面 | 复古宣传长廊、扇形艺术宣传换画面 | 高精户外写真 | 350㎡*3次 | 4.14m*1.635m+3m*1.25m(正反两面) |
5 | 灯杆旗 | 湘潭市各公园、游园、广场游道灯杆 | 角钢、喷绘、抱箍套管 | 550 | 1mx0.5m左右双耳 |
6 | 宣传版画 | 湘潭市各公园、游园、广场 | 防晒户外写真贴pvc板 | 230 | 1.2mx0.7m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
2.1.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2.1.3.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建国巷251号
联系人:康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张玲 廖丽娟
电 话:
****-******** 传真:
****-********2016年9月26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LYZC-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创文宣传-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交通路口(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6)154号、委托代理编号:LYZC-160957)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创文宣传-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交通路口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6)154号;采购代理编号:LYZC-16095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万元) | 1 | 2016年度创文宣传-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交通路口 | 一批 | 97.28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要求 | 合同条款 | 1 | 2016年度创文宣传-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交通路口 | 1.宣传载体 城区公园、广场、游园及主要道路交通路口等显要位置的宣传标贴、大型立式宣传栏、灯杆旗等。 2.宣传范围 在湘潭市公园、游园、广场及主要道路交通路口要道实现点、线、面的全方位立体覆盖,要求做到宣传画面抬头可见、驻足可观。 3.宣传措施 专人设计、专人施工、专人维护、专人清洁,保持画面常换常清,保证每个载体单位按统一要求维护更换公益宣传画面。 4.采购清单(见附表) | 1、质保期:从验收完成至宣传期结束; 2、应急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3.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按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安装到位。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的更换频次分批将宣传文案设计、制作与安装。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每批项目完工经市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整个项目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 是 | 是 | 是 |
附: 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安装 位置 | 材 质 | 数量 | 尺寸(M) | 1 | 复古宣传长廊 | 建鑫广场、芙蓉广场、护潭广场等14个交通路口 | #200方通、#80画面框架方通、#50方通、高精户外写真 | 23 | 4.3m*1.8m | 2 | 扇形艺术宣传栏 | 白石公园、湖湘公园、雨湖广场等处 | #80方通、#50画面框架方通及造型用、高精户外写真 | 5 | 3m*1.25m | 3 | 不锈钢宣传栏 | 建委游园 | 拉丝不锈钢底板、高精户外写真 | 2 | 2.95m*2.9m | 4 | 更换宣传栏画面 | 复古宣传长廊、扇形艺术宣传换画面 | 高精户外写真 | 350㎡*3次 | 4.14m*1.635m+3m*1.25m(正反两面) | 5 | 灯杆旗 | 湘潭市各公园、游园、广场游道灯杆 | 角钢、喷绘、抱箍套管 | 550 | 1mx0.5m左右双耳 | 6 | 宣传版画 | 湘潭市各公园、游园、广场 | 防晒户外写真贴pvc板 | 230 | 1.2mx0.7m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 2.1.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2.1.3.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建国巷251号 联系人:康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张玲 廖丽娟 电 话:****-******** 传真:****-********
2016年9月26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LYZC-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