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人为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建设项目对现有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和8万吨/年甲醇驰放气制合成氨进行改造,以现有20万吨/年甲醇装置的*****Nm3/h焦炉煤气为原料,利用甲醇湿法脱硫、气柜、焦炉气压缩、精脱硫等工序,新建变换、脱碳、精净化、干燥膜分离、压缩、空分制氮、变配电室、机柜间等工序,生产天然气送城市燃气管网,膜分离产出的富氢气送现有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生产液氨。
2.1.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2.1.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设计合同后210日历天完成设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具体进度安排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和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图纸、消防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仪表技术要求文件、HAZOP分析、LOPA分析、安全仪表系统(SIS)安全完整性(SIL)定级报告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全套生产装置及界区内所有公辅设施的设计,同时包含现有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和8万吨/年甲醇驰放气制合成氨与新建SNG装置的配套改造设计,相关内容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招标范围内设计的整体完整性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试车、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B、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C、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资质;
D、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需至少提供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已承揽的处理焦炉煤气规模不低于*****Nm3/h的焦炉煤气制天然气SNG或不低于8万吨/年LNG的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未体现业绩内容的,需另附其他证明材料;
E、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已承揽的处理焦炉煤气规模不低于*****Nm3/h的焦炉煤气制天然气SNG或不低于8万吨/年LNG的工程设计业绩(仅接受设计单位独立承揽的),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增值税发票,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业绩内容的,需另附其他证明材料。
F、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时至2024年10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流程: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CA 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可凭上海冀中CA或河北冀中CA进行项目投标。
上海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河北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hebca.com,服务热线:400-707-3355。
4.4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周一至周五8:30-17:30)
6.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0 月 17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其他公示内容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定分离”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双婷婷,联系电话:177*****020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纪律监察委员会
电话:0310-*******
电子邮箱:*********@qq.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建设项目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招 标 人: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
联 系 人:李国亮
电 话:159*****843
峰峰集团招标办:孙广明
电 话: 0310-*******
招标代理机构: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联 系 人:韩世婷、双婷婷
电子邮件:hebxxw@163.com
标签: 制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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