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竞争性存放(重发)招标公告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竞争性存放(重发)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奉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奉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FHZB(2016)021D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奉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2)服务期限:6年,但合同一年一签。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特定条件:

1)在奉化大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

2)投标人须提供宁波市市级分行或总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获取:

电子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书面文件获取地点: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奉化市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14楼招标部)。

书面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至2016年9月30日16时止(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费用:人民币300元整。(账号:****************159,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奉化茗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00)。2016年9月30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7,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以到达账户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3、报名时间:自2016年9月27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16时止(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奉化市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14楼招标部)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二),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 14:00止(以开标室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8日14:00时(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二)。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zcfg.aspx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奉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范女士 ****-********

招标代理:奉化市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

交易场所: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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