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4渝五中法破委37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4渝五中法破委37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4)渝五中法破委3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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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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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4)渝五中法破委37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关于(2024)渝05清申147号申请人李学华、王远群对被申请人重庆市远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强制清算组。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强制清算组。无人报名时,本案清算组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市远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1997年11月3日登记设立,登记机关为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8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叁级;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照明电器,机电设备(不含汽车),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 2006年7月2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渝北法民初字第26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重庆市远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归还李学华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0.5万元。 2006年7月2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渝北法民初字第26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重庆市远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归还王远群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0.5万元。 2009年12月22日,重庆市远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李学华、王远群对被申请人重庆市远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6:00 3、摇号时间:2024年9月26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 破产庭联系人:白云、何玉02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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