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公告1破产清算
2024年9月30日公告1破产清算
2024年9月30日公告1(破产清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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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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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湖南晨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鑫屿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二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公开招募方式对湖南晨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鑫屿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晨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龙马社区人民东路于红旗路交汇处的大汉建材城陶瓷区1栋102-105门面,法定代表人为庞崇福,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登记管理部门为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二手车经销;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维修;通用航空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湖南鑫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位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A座2楼207-108,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登记管理部门为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应用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被编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1日公布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二、三级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的中介机构,联合申报(不超过两家)的,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本案为破产案件,涉及诸多复杂法律事务处理,建议二级、三级管理人中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列入候选范围;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系申报机构工作人员,应提供相关隶属证明,不得挂靠)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办理了1件以上破产案件; 3、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住所地位于长沙市境内; 4、对于已经通过随机摇号方式被指定为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且案件尚未审结的社会中介机构,此次选任不得再申报。 5、竞争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材料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请书》、《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报表》,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书面(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 (二)报名材料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破产案件(含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案件类型、数量、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3、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4、申报机构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机构拟参与本案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6、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7、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上述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不接受邮寄),另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注明“申报机构名称”。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上午12时 摇号时间 :2024年9月30日下午14时 四、选任规则 申报期限届满后,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湘高法发[2018]61号文件《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之规定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选择三家以上机构,然后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机构为本案管理人、一家机构为备选管理人。 五、联系方式 审管办联系人:熊梦樊 0731-******** 电子邮箱:*********@qq.com">*********@qq.com 民二庭联系人:胡啸 0731-********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嘉雨路467号)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4日 附: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请书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申报机构名称)符合《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的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湖南晨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鑫屿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选任。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 申报表
(注:本表格样式及内容不得修改,须按表格所列项目据实申报) | ||||||||||||||
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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