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招募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招募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招募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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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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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关于招募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 全市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各机构: 关于(2024)苏0831破52号江苏金湖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国华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简易案件),需要招募破产管理人。若有意成为上述案件的破产管理人,请根据本公告公示的破产企业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机构,请于2024年9月24日下午16时前向本院司法鉴定办提交报名表(见附件)。 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国华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住所地:金湖县陈桥工业园区启尧大道1号,法定代理人:唐美蓉。 本院将根据《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通过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 现定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9时在金湖县人民法院谈话室④选择确定管理人,请参加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柏忠山 后新春 联系电话:0517-******** 133*****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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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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