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5潜山野寨至桃花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G105潜山野寨至桃花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4—2016—0183(WG)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G105潜山野寨至桃花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发改基础函[2011]1054号)

1.3招标人:潜山县交通运输局

1.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

2.2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路线走向:路线起于利民大桥,经梅城镇的高集村、七里村、万岭村,黄铺镇的望虎村、鲍岭村、桃铺村,接G105太湖段,全长15.952km。建设内容:全线路基土方数量726.39千立方米,基路防护工程97.505百立方米,沥青路面数量422.698千平方米,全线共设桥梁5座,共675.15米,其中大桥456米/1座。涵洞1927.11米/50道,平面交叉7处,分离立交1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等设施,K11+500~K17+275段按市政道路设计,布设市政道路设施,包括雨、污水管道,照明、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PPP项目工程投资约4000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8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经营年限在有效期内;

3.2资质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其中之一:

(1)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以下施工监理业绩:(1)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如项目中含有大桥工程,则不需提供第(2)项施工监理业绩];(2)大桥工程。[评标委员会核查业绩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材料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7日至2016年10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县政务中心附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招标文件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G105潜山野寨至桃花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银行回单(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的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县政务中心附楼三楼)]办理收据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拟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商业1号楼

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56-*******  电 话:152*****777

8.其他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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