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成因分析项目
冷水江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成因分析项目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成因分析项目
项目编号:620*****59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勇 158*****74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26 16:11 - 2024-09-30 16:11
采购单位: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检验检测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冷水江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成因分析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描述:完成冷水江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调查及PM2.5潜在源分析;开展大气PM2.5样品采集及化学组成特征分析;基于受体模型的大气PM2.5精细化来源解析;基于源解析的冷水江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控制对策等,编制《冷水江市大气PM2.5成因分析技术报告》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采购需求:1、该项目需严格按照国家《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大气细颗粒物(PM2.5)成因分析工作的通知》(湘环办函〔2024〕33号)等相关要求开展细颗粒物成因分析工作,具体内容有:冷水江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PM2.5潜在源分析;大气PM2.5样品采集(确定1个环境空气PM2.5样品手工采样点,开展2期环境空气(受体)PM2.5样品采集,每期采集有效样品10组,总计样品总数为20组)及化学组成特征分析;基于受体模型的大气PM2.5精细化来源解析;基于源解析的冷水江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控制对策等。 2、供应商必须按照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的要求及时完成成因分析工作。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提交冷水江市大气PM2.5成因分析初步成果(包括冷水江市典型时段环境空气细颗粒物化学组成特征和受体成分谱;基于受体模型解析的冷水江市大气PM2.5主要贡献源及其贡献率),提交初步成果后15天内全面完成项目验收(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冷水江市大气PM2.5成因分析技术报告》(含防治对策建议)。; 次要参数要求: | 1个 | ******.00 | - |
附件: 冷水江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成因分析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
冷水江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成因分析采购需求竞价公告.docx
响应附件要求:冷水江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成因分析技术服务项目初步方案、营业执照、资质文件、报价资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娄底市 冷水江市 布溪街道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其他要求与说明 |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实施地点:冷水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提交成果时间: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提交冷水江市大气PM2.5成因分析初步成果(包括冷水江市典型时段环境空气细颗粒物化学组成特征和受体成分谱;基于受体模型解析的冷水江市大气PM2.5主要贡献源及其贡献率),提交初步成果后15天内全面完成项目验收(通过专家评审)。 2、项目成果的版权归属 (1)项目承担单位需保证其所交付的最终成果完整、无误、有效,并保证所交付的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 (2)项目承担单位交付成果后,因编制成果所产生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利均归采购人所有。 3、文件要求:技术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5套,电子版1套。 4、结算方法 (1)付款人: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项目承担单位须开具正规发票,凭票据支付,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包干方式承包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服务、设备维修的零配件和部件、材料、服务管理、检验、技术培训、交通、风险承担、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结算时,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另行约定。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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