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吴中经开区37处停车场及298座公交站台广告设施经营权公开招租号

位于吴中经开区37处停车场及298座公交站台广告设施经营权公开招租号

位于吴中经开区37处停车场及298座公交站台广告设施经营权公开招租
SCJX********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
论证会通过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09月26日
2024年10月15日
-
张先生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服务大厅19、20号国有资产招租业务受理窗口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意向承租方可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注册账号,进行线上报名。 ■ 咨询电话: 0512-******************************** ■ 投诉电话: ********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盖章或签字)。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
/
*****.15
20年
空置
-
以现场勘察为准
标的资产位于吴中经开区辖区内,交通便利,周边多为公共绿地

1、标的资产打包出租,不拆分; 2、租赁合同签署后,承租方须一次性支付20年租金; 3、标的资产的产权方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和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本次出租由委托方实施;

4、标的资产地址、面积等详见《标的资产明细》


出租条件
人民币*********
一次性付清
-
0元
用于停车场经营及媒体广告发布
1、出租标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3、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承诺对于标的资源的经营及使用均应当符合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标的资源自身用途。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人民币******
1、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2、报名保证金须从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或本人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遴选方案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人民币*********
10分钟
3分钟
*******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1)意向承租方于挂牌终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间至线下报名地点查看项目租赁合同模板等资料),并在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设施 公交站台 经营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