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网上督察中心招标公告
2016年网上督察中心招标公告
文山州公安局2016年网上督察中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作者:李宗宇发布时间:2016-09-26 16:27:39
文山州公安局2016年网上督察中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投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山州公安局2016年网上督察中心采购项目经文山州财政局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委托,对文山州公安局2016年网上督察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云加政采【2016】08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州公安局2016年网上督察中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云加政采【2016】08号
3、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3.1、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及项目要求,本次招标只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 液晶拼接单元 数量:6台 2. 数字图像处理系统 数量:1台
3. 大屏支架 数量:1套 4. LED电子条屏 数量:1块
5.管理终端 数量:1台 6.专业音箱 数量:2只
7.专业功放 数量:1台 8.调音台 数量:1套
9.有限话筒 数量:2支 10. 高清会议摄像机 数量:1台
11. 高清视频采集卡 数量:1套 12.笔记本电脑 数量:2台
13.彩色打印机 数量:1台 14.碎纸机 数量:2台
15.空调 数量:1台 16.决策会议台 数量:1张
17.决策会议台 数量:13把 18.控制工作台 数量:1套
19. 指挥中心改造及大屏幕装饰 数量:1项 20. 工程辅材 数量:1批
21.液晶电视 数量:4台
*以上设备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技术参数
*采购预算额:37.26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为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以下证照的国内公司: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0月24日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文山分行七花北路支行
开户名: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报名及文件索取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于2016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每天上午 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州三鑫机电城内车辆管理所办公楼二楼)发售,公开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报名购买投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a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投标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c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d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e 报名函填写后盖上供应商的公章(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供应商。
7、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下午15时0分截止,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下 午 15时0分
投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
9、投标申请单位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投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人:李有庆
电 话:138*****1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联系人:郑惠荣
联系电话:138*****444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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