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太高速公路锡山段配套工程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锡太高速公路锡山段配套工程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锡太高速公路锡山段配套工程XTGSPT-KC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锡太高速公路锡山段配套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分别为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人民政府、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代建单位(招标人)为锡山区锡太高速公路建设服务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锡太高速公路锡山段配套工程XTGSPT-KC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锡太高速锡山段西接锡太高速惠山段,向东延伸跨越文八线,下穿京沪高铁,跨越新锡路并设置匝道及收费站,继续向东跨越泉山大道及锡北运河,跨越锡东大道并设置枢纽及收费站,跨越金港大道后设置服务区一座,既而跨越东廊路与S19通锡高速相交并形成枢纽,继续向东跨越锡沪路后设置枢纽及收费站,继而往东南延伸向苏州。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XTGSPT-KCSJ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主线、互通、枢纽、服务区等用地红线进行放样,现场采用木桩、喷漆等做好标注。②对沿线管线迁改设计进行放样及复核、优化。③对项目沿线地形进行测绘。④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对项目沿线地物进行调查,包括树木、农田、鱼塘等,并留存影像。⑤对项目沿线进行航拍;⑥将项目全线资料整理汇总形成图表成果,包括航拍图,测量资料,影像资料,相关调查图表,管线放样图等。⑦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3)服务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线红线放样、地形测绘、地物调查、航拍,并提交高分辨率航拍图、cad地形图、现场影像资料,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等。

②根据业主管线迁改进度推进管线迁改设计的放样及复核、优化工作。管线迁改设计完成后10日历天完成放样及复核。

③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

④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如需)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资料。

⑤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内,要求设计代表必须驻地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且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定结果(设计单位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锡山区锡太高速公路建设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电 话:0510-********

联系人:顾工

招标代理: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

联系人:孙靓靓

邮 箱:xczxsz@126.com

监督部门: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电话:0510-********

9、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7:0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一楼102(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2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5)特别提醒:

①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6)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设计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及《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