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地块一及地块二基础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地块一及地块二基础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地块一及地块二基础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XCG-202*****0049
项目名称: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地块一及地块二基础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000.00元
最高限价:208,000.00元
项目总投资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1.一般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地块一及地块二基础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如需提供其他材料,需代理机构手动填写具体要求并关联相应格式要求,以下是样例: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XX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XX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地块一及地块二基础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根据宁乡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财[2022]15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庆具备①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各媒体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changs.ccgp-hunan.gov.cn)公告时间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0731-********、0731-********。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
(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
(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731-********
CA及签章服务:通过**********、0731-********、0731-********查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无
名称: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乡市花明楼镇
联系方式:187*****008
名称: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205房
联系方式:176*****156
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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