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2018〕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霍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霍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四好农村公路”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根据省市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公路路长制工程的指导意见》(六政办〔2018〕4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公路路长制工程管理体系,制定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2018 年11月中旬前,出台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12月底前,成立县、乡镇路长办公室,完成县、乡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全县各乡镇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实现乡村道路专管员全覆盖,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通过路域环境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等措施,推进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违法搭建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治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制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按照“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模式,与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相结合,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

(三)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加大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行政职能。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形式

(一)分级设立路长。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县政府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开发区)分别设立本级路长,由乡镇(开发区)政府(管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各乡镇(开发区)可根据实际,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

(二)分级成立路长办公室。县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县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乡镇(开发区)参照成立乡镇(开发区)、村路长办公室。

(三)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县路长办公室根据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确定乡村道路专管员数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由属地乡镇(开发区)考核管理,原则上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的乡、村道路里程为30-50公里。乡村道路专管员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建设养护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待遇根据管养道路里程和管养考核情况确定。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及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

1.县路长:是全县公路建管护运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指挥,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工作;是路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推动者,负责组织协调路长制成员单位解决路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上级路长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县路长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巡路护路督察,听取路长办公室、乡镇(开发区)路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

2.乡镇(开发区)路长:是辖区内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辖区内乡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和综合协调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地拆迁、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落实县路长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乡镇(开发区)路长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巡路护路巡查。

3.村路长: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地拆迁、建设用地和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村路长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督促乡村道路专管员开展工作,复核专管员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落实上级路长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乡村道路专管员:在乡镇(开发区)、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开展日常管养巡查,对乡村道路病害、隐患、灾毁信息进行核查并及时上报;监管乡村道路建设质量,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的工程建设质量隐患、侵害路产路权等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乡村道路专管员对管辖范围内道路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县路长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县路长制联席会议日常事务,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建设用地征迁、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统筹确定辖区内各乡镇(开发区)乡村道路专管员指标;监督、协调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实施工作考核;负责不定期组织路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护运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乡镇(开发区)路长办公室:负责做好路产路权保护、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集镇和乡村居民点规划;负责建设用地征收、违章建筑拆除、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对乡村道路专管员进行管理和考核;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执法,协助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管养机构开展县道管养工作。

(三)县路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等。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公路建设、养护有关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配合县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安排县级配套资金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和运营。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公路建设、管养中涉嫌阻挠施工和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打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

县国土局:负责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工作;参与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对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严格控制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用地审批。

县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公路路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牵头排查并依法查处涉路非法排污等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建立安全监管协调机制,综合监督公路安全生产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将过水桥涵、行蓄洪区撤退路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公路有机结合;负责查处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行为。

县林业局:结合公路绿化工作,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宜林地区种植树木、花卉等。

县规划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公路沿线集镇和乡村规划,联合相关部门对违章建设进行清理;协助做好公路建设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做好公路改扩建等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将旅游业和农村公路紧密结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公路建设和养护。

县电信、移动、联通、供电、供水、燃气等杆管主管单位:负责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并报公路管理机构。新增杆管线应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乡镇(开发区)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由乡镇(开发区)政府(管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上旬)。出台《霍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落实路长制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面监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组织机构阶段(2018年12月底前)。组建县级路长制工作机构,成立路长办公室,明确人员。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各乡镇参照《霍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三)实现“一路一档一策”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各级路长办公室对所负责道路的路面、路肩、边沟、桥梁涵、安防设施和两侧公路用地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治理措施,明确治理时限,落实责任人员,建立道路基本情况和整治工作档案,实现“一路一档一策”。

(四)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2月起)。全面启动县、乡镇(开发区)、村三级路长制管理,机构、人员等全部到位。路长公示牌全部设立,工作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和考核细则全面实施,各级路长和路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始履行路域环境治理和长效管理职责。全县所有道路实现“一路一档一策”,并根据各道路的治理方案启动治理工作,下达年度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运行机制。建立各级路长牵头推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路长办公室具体推进的路长工作机制。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要求,各级路长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相关工作。按照“上级监管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构建上下联动的路长工作运行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路长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县财政局要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路长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相邻管理路段路长之间的沟通衔接,消除盲区,避免出现空档。各乡镇(开发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先进经验,营造人人参与的护路爱路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曝光破坏路产路权、有损路容路貌行为,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保障路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季度考核、日常督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进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

(五)加强社会监督。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立公路路长制公示牌,主动公开公路概况、路长名单、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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