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坎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石门坎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门坎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体育设备设施/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秦淮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6: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 | ||
预算金额 | ¥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107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秦淮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185*****107 |
项目概况
石门坎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KJ-********
项目名称:石门坎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门坎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
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将【(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件正文须包含申请人名称(全称)、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缴纳支付宝账户如下(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156*****525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前文所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秦淮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
联系方式:李工、185*****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5*****107
标签: 训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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