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刘桥镇镇区路灯管理委托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通州区刘桥镇镇区路灯管理委托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通州区刘桥镇镇区路灯管理委托运维服务项目 JSZC-******-HSGL-C2024-008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SGL-C2024-0082
项目名称: 通州区刘桥镇镇区路灯管理委托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43万元(含电费及平台管理费)
采购需求: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拟对刘桥镇镇区、英雄镇区、新联镇区的路灯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模式为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实施路灯节能升级改造服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项目的节能诊断、方案设计、项目建设、路灯及线缆运维管理等工作,达到路灯管理规范,照明更亮,政府经费投入大幅度减少,群众满意度更高,无论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都有显著成绩;同时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根据考核结果,按节能效益支付成交服务商相应的费用。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月。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②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接收
五、开启时间:2024-10-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152*****29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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