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村溪霞干渠工程招标公告

新石村溪霞干渠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县(区)小农水重点县结余资金项目

乐化镇新石村溪霞干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县(区)小农水重点县结余资金项目乐化镇新石村溪霞干渠工程已由洪水农水字[201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化镇新石村。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67.24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施工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9 月 27日起至2016年10月18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南昌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 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昌市本级)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同时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6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南昌市新建区水务局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监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邓少亭

电 话: 138*****969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江报路69号唐宁街B座802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9*****618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干渠 小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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