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产品定量抽检项目询价函

博白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产品定量抽检项目询价函

为做好博白县农产品定量抽检任务,我单位拟就2024年1854批次农产品定量抽检工作服务进行询价。

一、询价内容

根据《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农局发〔2024〕52号)要求,我局拟采购1854批次农产品定量抽检项目,具体采购项目和采购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现邀请各公司对2024年1854批次农产品定量抽检工作服务进行报价,费用总价为20万元。我局按照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询价时间

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

三、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8日前将报价单签字盖章后密封报送至我单位。邮寄地址:博白县农业农村局振兴西路003号,王明才(187*****852)收。


附件:1.2024年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种植企业(场、 户)生产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工作任务计划表

2.博白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产品定量抽检项目采购要求


博白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2024年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种植企业(场、 户)生产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工作任务计划表
序号 农产品种类 农产品细类 检验项目 批次 检测费(元/批次) 合计(元)
1 畜禽产品 猪肉 氯霉素、恩诺沙星 370 138 *****">*****
禽肉 氧氟沙星、恩诺沙星 280 138 *****">*****
禽蛋 甲硝唑、地美硝唑 10 134 1340
生鲜乳 青霉素G、阿莫西林 30 140 4200
2 水产品 罗非鱼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 64 140 8960
其他鱼类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 130 140 *****">*****
3 种植业 重点监测蔬菜品种 鳞茎类(韭菜、葱类等) 氧乐果、甲基异柳磷 20 80 *****">*****
豆类(豇豆、菜豆、食豌豆、扁豆等) 水胺硫磷、三唑磷 120
水生类(水芹、芹菜、莲藕、慈姑等) 克百威、氧乐果 20
其他蔬菜品种 芸薹属类(甘蓝、花椰菜、芥蓝等) 甲基异柳磷、氧乐果 590 80 *****">*****
叶菜类(普通白菜、莴苣、大白菜、甘薯叶等) 氯氟氰菊酯、三唑磷
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秋葵等) 水胺硫磷、氧乐果
瓜类(节瓜、南瓜、苦瓜、丝瓜、冬瓜等) 毒死蜱、水胺硫磷
根茎类和薯芋类(马铃薯、甘薯、山药、木薯、萝卜、姜等) 毒死蜱、乙酰甲胺磷
鲜食用菌 氯氟氰菊酯、灭多威
其他蔬菜类(黄花菜、竹笋等) 毒死蜱、水胺硫磷
水果 柑橘类(柑橘、橙、柠檬、柚等) 克百威、毒死蜱 220 80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百香果、葡萄、草莓等) 辛硫磷、氧乐果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杨梅、荔枝、龙眼、莲雾、芒果、番石榴、香蕉、黄皮、火龙果等 甲拌磷、克百威
瓜果类(西瓜、哈密瓜、香瓜、甜瓜等) 氧乐果、甲胺磷
合计 1854
******">******


附件2

博白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产品定量抽检项目采购要求

1.应具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本次采购的抽检任务不准转包、分包。

2.在抽样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规定。

3.抽检地点:博白县管辖的28个镇。

4.抽样对象:畜牧产品、水产品、种植业产品生产单位。

5.抽检频率:根据农产品安全抽检计划进行,避免重复抽检。

6.抽检结果报送。第三方承检机构负责录入所有抽检样品的抽样信息、检测数据,于12月20日前,将定量抽检结果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报送至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第三方承检机构要按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出具纸质版检验报告(一式一份,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并做好定量抽检总结分析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报送至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7.24小时限时报告要求,第三方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无误后24小时之内,报告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部门备案,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处置,由博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立案查处及反馈工作,抽检发现问题的处置率必须达到100%。

8.总结分析报告。第三方承检机构要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其内容包括总体概况、基本情况(含定量抽检品种、样品数量、合格率、检测项目、样品地点分布等)、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对策、措施及建议(详见附件3)。

9.采购样品、样品检测均由第三方承检机构负责,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协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样品购样费、检验费,差旅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和后续服务、保险、税金、验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均由第三方承检机构负责。

10.第三方承检机构要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第三方承检机构对其检测的结果负责,检测结果反映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评价。要做好相关数据的保密工作,未经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11.本次抽检工作,第三方承检机构必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采样检测并提交结果统计上报。不能按时间要求完成服务工作的,第三方承检机构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合同金额一倍。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产品定量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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