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凤阳县大庙目
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项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4、服务目标: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滁州市非煤矿山应急专家对凤阳杜氏矿业有限公司灵山-木屐山矿区8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西北侧公共区域废弃宕口进行了风险隐患评估,认定凤阳杜氏矿业有限公司灵山-木屐山矿区8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西北侧公共区域废弃宕口边坡凌乱不规则,局部边坡较高(最高处垂直距离约70m),且存在伞檐,现场已有块石滑落,直接影响周边道路的公共安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式实施治理。本项目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含土石料利用方案)项目预算为27万;详见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5、采购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6、服务种类: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7、项目服务期:30日历天
8、预算价:******元
9、最高限价:******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企业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付款方式: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编制成果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的100%。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邀请单位于2024年9 月26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 邮寄至:凤阳县新城区凤凰熙岸188号,收件人:黄工187*****39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彭股长
电 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87*****390
QQ邮箱:*********@qq.com
标签: 灵山废弃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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