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洋湖镇鹤湾村潘田组363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

广洋湖镇鹤湾村潘田组363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A********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增加集体经济和群众收入,经群众会议研究决定将广洋湖镇鹤湾村潘田组363亩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并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二、项目介绍:广洋湖镇鹤湾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潘田组,面积为363亩(不丈量),其中地块一,面积130亩,四至:东至大河西底角,南至机耕路北底角,西至小河东底角,北至圩堤南底角;地块二,面积186亩,四至:东至潘田小河西底角,南至贾沟水泥路北底角,西至圩堤东底角,北至小河南底角;地块三,面积47亩,四至:东至葛庄圩堤西底角,南至机耕路北底角,西至小河东底角,北至柏南圩堤南底角。三个地块为一个标段,凡报名者必须同时接受三个地块。承包期限 4年,即从 2024年12 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不足四年按四年计算,最后一年截止时间以当年水稻收割时间为准,最迟不超过11月20日。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2028年承包金,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5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7月30日前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交易底价122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种植水稻、小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

其他说明:

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农户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2、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

3、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

4、该农田必须每年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其保费于每年4月30日前交清。

5、该农田必须实行全程粮食机械化,秸秆和犁耕深翻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对勘查结果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00前在广洋湖镇农业农村局报名(新农贸市场三楼,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为******元,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请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注册会员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手机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点击注册、登录、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主动联系工作人员给与审核。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2日上午10:00在广洋湖镇农村产权交易大厅(镇农商银行后面原农服中心院内),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经举报或查实有串标、诈标、飞标等违反规范招标等行为的。

5、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各报名人需正向递增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⑴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⑵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⑶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⑷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⑸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及保证金通过转账或到镇交易中心POS机刷卡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虚拟账户内,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项目报名费或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将保证金及时转到指定账户的,责任自负。

3、报名者按公告规定时间登录网上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如因个人原因错过交易时间,责任自负。

4、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如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5、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6、意向受让方确认后,所交保证金抵充部分合同款,未确认方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7、确认方必须在发包方指定时间内将余款交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8、鉴证费由确认方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

9、第一笔合同尾款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城郊支行;账号:321*****210100*****578

10、免责条款: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广洋湖镇鹤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2、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报名联系人:镇农交站 姜韬 电话:187*****585

现场勘查联系人 周大艮:150*****859


广洋湖镇鹤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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